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4月1日发布《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一星或以上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含工业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含代建项目),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应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点击链接阅读原文:http://zjj.zhaoqing.gov.cn/zwgk/tzgg/201904/t20190401_906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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