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报送存量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地扶贫办、发改局报送光伏扶贫项目信息。2019年5月公示第一类、第二类光伏扶贫项目。6月进一步深化扶贫项目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要求各地参照《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等政策文件开展建设但未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的项目自查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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