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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碳普惠规则发生重大调整,哪些项目还可以申请?

       2024年1月18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 (2024年修订版)》,对于省内分布式光伏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申请规则作出重要调整。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核算的发电量仅包含上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将无法通过省内碳普惠获得减排收益。



       从目前的分布式光伏环境权益价值兑现的主要方式和价格情况来看。目前省内PHCER交易开盘价价格64.09元/吨,折算成电量每度电减排收益在40.1厘/千瓦时。2024年1月绿电交易双边协商的绿色环境价值成交均价12.22厘/千瓦时,国内绿证交易均价25元/个(25厘/千瓦时)。鉴于对碳市场价格和绿电、绿证价格的对比,推荐自用比例低于50%的项目仍然可以申请碳普惠。

新方法学发布后项目申请条件:
1、项目建设地点在广东省(除深圳及深汕合作区外)行政区域内;
2、珠三角地区单个项目实际装机容量为1MW及以下,其余地区单个项目实际装机容量为 5MW及以下,以并网验收文件为依据;
3、2023年之前并网。


协会将继续做好申请服务,请有意向申请的企业扫码填写碳普惠核证减排量(PHCER)项目汇总表。


扫码填写项目信息

联系人:
朱薇桦13760817053
马金裕13302493698

附件:《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 (2024年修订版)》

附件链接:https://gdee.gd.gov.cn/shbtwj/content/post_4336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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