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广州市黄浦区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里提出:
鼓励区内储能项目投资、建设主体针对区内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布局储能系统,对装机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储能项目,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0.3元/千瓦时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2年,资助总额最高300万元。
加快本地企业储能项目海外承包建设工程,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实施储能建设运营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绩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原文通知如下: 
	
	
	 
	关于征求《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培育工业经济新增长点,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重要支撑,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5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到电子邮箱hpfgj@gdd.gov.cn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地址: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317室;邮编:510000。
 
	 
	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6日
 
	 
	 
	 
	 
	